question-icon 著作权侵权法规定的侵权行为构成有哪些?

我写了一本书,最近发现有人未经我许可就拿去用了部分内容。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什么样的行为算是构成著作权侵权呢?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被侵权了,想了解著作权侵权行为构成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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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作品的行为。要理解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首先是侵权行为的违法性。这意味着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多种权利,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实施这些权利范围内的行为,就是违法的。例如,未经作者同意,将其作品复制并出售,就侵犯了作者的复制权和发行权。其次是存在损害事实。这是指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这种损害既可以是财产上的损失,比如因为侵权人的行为导致著作权人的作品销量下降,收入减少;也可以是精神上的损害,比如作品被篡改,破坏了作者的创作意图和声誉。比如,有人恶搞作者的小说,改变了小说的原意,让作者在读者中的形象受损。再者,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著作权人的损害是由侵权人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损害与侵权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联系,就不能认定为著作权侵权。例如,作品销量下降可能是由于市场竞争等其他因素导致的,而不是侵权行为造成的,就不能简单认定为侵权导致的损害。最后,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故意是指侵权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仍然实施该行为;过失是指侵权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但轻信能够避免。比如,侵权人知道某部作品受著作权保护,但为了谋取利益仍然进行复制传播,这就是故意侵权;而如果是因为没有仔细审查资料来源,误将受保护的作品当作公共领域的作品使用,就是过失侵权。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几个条件,才能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著作权人在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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