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房子卖了该怎么办?


当公司破产且房子被卖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和处理。首先,了解一下公司破产的概念。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是处理公司破产相关事宜的主要法律依据。 对于公司名下房子被卖这一情况,要先确定房屋的售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是在破产程序中,法院指定的管理人依法对公司财产进行处置,那么这种售卖通常是合法有效的。管理人有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变价和分配,以清偿公司的债务。 如果员工对房屋售卖的合法性存在疑问,可以要求管理人说明情况。若发现售卖过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比如低价贱卖、恶意串通等,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从员工权益保障角度来看,公司破产时,员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在破产财产中是优先受偿的。《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所以,员工可以关注破产财产的分配情况,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对分配方案有异议,可以向管理人提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