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安置房产权到了该怎么办?

我家有套拆迁安置房,最近突然想到产权是有期限的,也不清楚到时候该怎么处理。现在很担心房子产权到期后会有麻烦,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产权到了具体该怎么办?
展开 view-more
  • #安置房产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拆迁安置房产权到期时,需要分情况来看如何处理。这里所说的产权,通常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因为房屋作为地上建筑物,只要没有严重质量问题且符合安全标准,所有权是永久属于业主的。而土地是国家所有,我们只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 对于住宅性质的拆迁安置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住宅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会自动延长使用期限,业主不用担心失去土地使用权。不过目前关于续期费用缴纳和减免的具体规定,还需等待后续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进一步明确。 如果是非住宅性质的拆迁安置房,例如商业用房等,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一般而言,非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需要提前一年向相关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若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将由国家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的处理则要根据具体约定和法律规定来执行。 总之,当拆迁安置房产权到期时,住宅性质的通常自动续期,非住宅性质的要按规定申请续期,并且要关注后续费用缴纳等相关事宜。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