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一般不立案吗?
我公司有人挪用了公司的钱,我想去报案,但是听说挪用资金一般不立案,我不太明白。我就想知道是不是真的一般都不立案呀?那什么情况下才会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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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并非一般不立案。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根据该解释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所以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通常就达到了立案标准。 如果存在挪用资金的行为且达到了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一般会立案处理。若符合条件却不立案,报案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对不立案的决定申请复议等。因此,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挪用资金案件是会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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