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我公司有个同事,平时看着挺老实的,结果听说他挪用了公司的钱。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挪用资金达到多少金额就会立案呢?我挺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影响到我们公司其他员工的利益,所以想了解清楚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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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犯罪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一般情况下,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六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如果是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这里的“归个人使用”,包括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而“进行营利活动”,常见的如用于投资、购买股票、炒房等能获取经济利益的活动。了解这些立案标准,有助于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更好地维护单位和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能对相关违法行为有更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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