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私财物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公司有个同事,疑似挪用了公司财物,但不太确定到什么程度能立案。我想知道挪用公私财物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这样就能判断我同事的情况是否达到立案条件了。
展开


挪用公私财物,在法律上主要涉及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下面为您分别介绍它们的立案标准。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应当以挪用资金罪立案追诉;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资金达到上述标准,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挪用公私财物达到相应的数额标准或者符合特定情形,就会触发立案程序。在实际判断时,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证据来综合认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