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员工资薪金所得未计算税款该怎么解决?


当遇到人员工资薪金所得未计算税款的情况,我们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妥善解决。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对于这部分收入,单位或个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所以,如果发现工资薪金所得未计算税款,应该及时进行处理。 解决的步骤如下:第一步,核实情况。要确定哪些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未计算税款,未计算的时间段以及具体金额。可以通过查阅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相关资料来进行核实。第二步,计算应纳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适用的税率和扣除标准,计算出未计算税款的人员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这里需要注意不同的收入水平对应不同的税率和扣除项目。第三步,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在计算出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后,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手续。第四步,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如果税务机关对此次未计算税款的情况进行检查,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说明情况。 此外,如果是因为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如果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