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入账时发票没开完该怎么入账?
我公司购买了一批固定资产,钱已经付了一部分,发票也只开了一部分过来。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进行固定资产的入账操作,是按已开发票金额入账,还是等发票全部开完再入账呢?想了解一下正确的入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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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当遇到固定资产入账发票没开完的情况,我们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入账方式。 首先,对于按合同约定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发票尚未开完的固定资产,即便款项尚未支付完毕或者发票没有全部取得,也应该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这里所说的估计价值,通常是依据合同金额、市场价格等合理因素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例如,企业购买了一台大型设备,设备已经安装调试完毕可以投入使用,合同价格是100万元,目前只收到了60万元的发票。此时,企业应该先按照100万元暂估入账,并开始计提折旧。当后续收到剩余40万元发票时,再根据实际成本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但之前已经计提的折旧不需要更改。 另外,如果固定资产还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企业可以先将已收到发票的部分计入“在建工程”科目。等到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将“在建工程”科目余额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比如企业自建一栋办公楼,期间陆续收到部分建筑材料和劳务发票,这些都可以先计入“在建工程”。当办公楼建造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后,再将“在建工程”的总额转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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