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破产清算后购房人该怎么办?
我买了一套期房,结果开发商破产清算。我已经付了首付,房子还没交付,现在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购房人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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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开发商破产清算时,购房人的权益保障是一个复杂但有法可依的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的应对办法。 首先,若购房人已支付全部房款,且房屋已建成并满足交付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即便开发商破产,购房人的这一权利应得到优先保护。因为购房人支付全部房款后,就相当于和开发商完成了交易的主要环节,房屋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购房人的合法财产。 其次,如果购房人仅支付了部分房款,比如只付了首付。此时有两种选择,一是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因开发商破产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及相应利息,这部分款项在破产清算中属于普通债权,但在实际执行中会受到一定保护。另一种选择是继续履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需要与破产管理人协商后续付款及房屋交付等事宜。 再者,若房屋尚未建成,开发商就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购房人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购房人的债权申报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若该房屋已办理预售登记,购房人的权益相对更有保障,在房屋建成后,仍有较大可能获得房屋产权。 此外,购房人在面对开发商破产清算时,要及时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积极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自己的权利,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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