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了以后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申请了离婚,现在离婚冷静期已经过了,我们还是决定要离婚,但是不知道接下来该走什么流程,要准备什么材料,会不会很麻烦,所以想了解下离婚冷静期过了以后具体该怎么办。
展开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缓冲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离婚冷静期过了,双方仍然决定离婚,那么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时,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若审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如果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只有一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告知其需与另一方共同申请,若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可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一方坚持离婚,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所以,在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关键在于双方是否仍然坚持离婚,若坚持,需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配合审查;若存在分歧,则可能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