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法院调解书执行期限过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离婚时法院出了调解书,当时没在意执行期限的事儿。现在发现执行期限已经过了,对方还没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我想知道现在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能不能让对方履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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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解书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离婚法院调解书执行期限过了,这是许多人可能会面临的困扰。下面为你详细说明相关的法律情况和解决办法。 首先,咱们来解释一下法院调解书。法院调解书是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和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旦生效,当事人就应该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关于执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了这个执行期限去申请执行,法院一般还是会受理申请,但如果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法院经审查成立的,就会裁定不予执行。 不过,即使执行期限过了,也不意味着完全没有办法。要是对方自愿履行的,那就没问题。而且,如果有证据证明在这期间存在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比如你曾经向对方主张过权利等,那么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争取让法院认可你的申请。此外,你还可以尝试和对方重新协商,让对方主动履行调解书的内容。如果协商不成,你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来解决,比如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等。总之,虽然执行期限过了会面临一些困难,但还是有途径可以去尝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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