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期间找到工作该怎么办?
我正在领取失业金,最近刚找到了一份新工作。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失业金该怎么处理,是要继续领还是停止?不停止领取会有什么后果?我特别担心因为不懂规则而触犯法律,想了解一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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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了工作,就应该停止领取失业金。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失业金的概念。失业金,也叫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他们在失去工作后的基本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所以,当你重新找到工作,就属于“重新就业”这一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停止领取失业金。 如果你在重新就业后没有停止领取失业金,可能会面临严重的后果。因为这属于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因此,在重新就业后,你应当及时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就业情况,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的相关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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