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婚登记后有了孩子突然提出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对方登记结婚后有了孩子,可对方突然提出离婚。后来我才发现对方当初和我结婚有欺骗行为,比如隐瞒重大疾病之类的。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会怎么处理,财产、孩子抚养权这些问题又该怎么解决呢?
展开


在这种骗婚登记后有孩子又突然提出离婚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来看待相关法律问题。 首先,关于骗婚的认定。在法律上,如果一方在结婚登记前隐瞒了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如果法院判定婚姻被撤销,那么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婚姻被撤销,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若婚姻未被撤销,按照正常离婚财产分割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再者,孩子抚养权方面。不管婚姻是否被撤销,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