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不给妻子钱想离婚孩子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男人不给妻子钱并且提出离婚,涉及孩子的处理主要包括抚养权和抚养费两个重要方面。 首先是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与孩子的感情等。虽然男方不给妻子钱,但这并不直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不过这可能会作为男方经济状况或者对家庭责任承担情况的一个考量因素。如果女方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生活环境,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条件,那么女方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其次是抚养费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的数额,一般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所以,即使男方不给妻子钱,在离婚后如果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也有义务支付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