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给钱,公婆给钱,离婚会怎么判?
我结婚后老公一直不给我钱,不过公婆偶尔会给点。现在我想离婚了,不知道在财产分割这些方面法院会怎么判,我有点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可能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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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这种情况下离婚如何判决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您的情况中,老公不给钱,但公婆给钱。公婆给的钱性质需要区分来看。如果公婆明确表示这笔钱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么这笔钱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公婆明确说明这钱只是赠与您一方,那就属于您的个人财产。 关于离婚时的判决,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有证据证明老公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对于您老公婚后的收入,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即便他不给您,在离婚时也需要进行分割。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来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所以,您要尽量收集相关财产的证据,以便在离婚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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