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之后接下来要做什么?


工伤认定之后,接下来主要有以下几个重要步骤。 首先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简单来说,就是确定因为工伤对您劳动能力造成了多大的影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在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后,您需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您的伤残等级,这对于后续的赔偿金额有着重要影响。 其次是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在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后,您就可以根据鉴定结果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已经为您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的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单位没有为您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将由单位承担。您需要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单位提出申请。 最后,如果与单位在赔偿问题上存在争议,您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是最好的结果。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