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下来了下一步该怎么做?
我的工伤认定已经下来了,但是我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是要去申请赔偿吗?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当工伤认定下来之后,接下来通常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首先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就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一项重要程序。因为工伤认定只是确定了伤害属于工伤范畴,而劳动能力鉴定则关系到后续赔偿的具体数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在伤情稳定之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就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等。 接着,如果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就可以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一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确定了伤残等级等情况,就可以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社保经办机构会根据鉴定结果和相关规定,核定并支付相应的待遇,比如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相关规定,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待遇标准。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等。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职工的工伤待遇就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职工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如果和单位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