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办离婚还是先过户房产有哪些利弊?
我和另一半打算分开了,现在面临房产处理的问题。不知道是先办离婚手续再过户房产,还是先把房产过户再办离婚,想了解这两种顺序分别有什么利弊,以便做出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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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离婚和房产过户的顺序问题时,先办离婚和先过户房产确实各有利弊,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先办离婚再过户房产,好处在于,离婚手续办理过程中可以依据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明确房产的归属问题。这一过程受到法律的严格监督和保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一旦在离婚协议中确定了房产归属,后续过户时,双方需按照协议执行。弊端在于,在离婚后进行房产过户,手续相对复杂。因为此时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房产过户会被视为一般的房产交易或者赠与行为,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比如契税等。 先过户房产再办离婚,其好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相对简便。由于夫妻关系的存在,房产过户在很多情况下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可能无需缴纳高额的税费。而且在房产过户完成后,双方对于房产的归属已经有了实际的变更,后续办理离婚时,财产分割方面相对清晰,减少了因房产问题产生纠纷的可能性。然而,弊端也比较明显。如果在房产过户后,一方反悔不愿意办理离婚,那么另一方可能会陷入被动局面,并且已经过户的房产归属可能会成为新的争议点。 综上所述,无论是先办离婚还是先过户房产,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谨慎考虑,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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