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如何变更才合适?
我和配偶决定离婚了,房子是婚内共同购买的,现在想处理房产变更问题。不太清楚具体要怎么做才合适,是直接去办理过户,还是有其他更恰当的方式?担心手续不全或者流程不对,想了解一下怎样变更才能既合法又保障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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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变更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合适方式,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且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首先要明确房产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房产归属;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关于变更流程,一般来说: 若按揭贷款已还清,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要是贷款未到期,需凭生效后的《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离婚证》、双方的《身份证》、原房屋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也就是说,房产变更只有经过合法登记才会产生效力。 另外,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存在一些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情形,比如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最后,还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离婚析产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对于各自在房屋中所占据的份额进行相应转移的一种登记程序。 相关概念: 离婚析产:夫妻离婚后对各自在房屋中份额进行转移的登记程序。 不动产物权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通过登记来产生法律效力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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