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谁起诉谁少分财产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听说在离婚里先起诉的一方会少分财产,我现在有点纠结要不要先起诉。要是真出现谁起诉谁少分财产的情况,我该怎么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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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谁起诉谁少分财产”这种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财产分割主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而不是因为哪一方先提起离婚诉讼就少分财产。 这里的照顾子女原则,是指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法院会适当倾向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需要。照顾女方原则,是考虑到在社会生活中,女性可能在就业、收入等方面相对处于弱势,所以给予一定的倾斜。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要是遇到以“谁起诉谁少分财产”为借口来阻碍对方起诉离婚的情况,当事人无需担心。可以积极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比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信息。在起诉离婚时,向法院提供这些证据,请求法院依法公平分割财产。同时,如果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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