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限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我开了一家有限公司,现在经营不善面临破产,而且公司已经无力偿还债务了。我很担心之后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也不知道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处理这个问题。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怎么办?
展开 view-more
  • #公司破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有限公司破产且无力偿还债务时,首先要明确破产是指公司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依照法律规定清理债务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所以,有限公司出现破产无力偿债的情况,可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接管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公司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公司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等。管理人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 在债务清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对于有限公司来说,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只要股东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了出资,那么在公司破产时,股东不需要用个人的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的债务。但如果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就需要在其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