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广告支出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可以递延几年?

我公司在广告和业务宣传方面投入较大,今年的支出超出了可税前扣除的标准。我想知道超出部分的广告支出和业务宣传费,在税前扣除时可以递延几年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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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宣费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广告支出和业务宣传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递延相关问题,需要依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里的结转扣除,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递延扣除,并没有规定具体的递延年限限制。也就是说,超过当年扣除标准的部分,可以无限期地向后递延,直到全部扣除完毕。 举个例子,假如某企业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按照15%的扣除比例,当年可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为150万元。如果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200万元,那么超出的50万元就可以结转到以后的纳税年度进行扣除。在后续年度,只要该企业有符合条件的销售(营业)收入,就可以继续扣除这部分结转的费用,直到50万元全部扣除完为止。 不过,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有特殊的规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同样,这里也是无限期递延扣除。而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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