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该怎么做?


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签订各种合同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明确各自的义务。然而,有时候会出现一些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不可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以及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等)。 当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时候,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及时通知对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及时通知对方,可以让对方了解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损失。例如,如果是货物买卖合同,卖方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交付货物,及时通知买方后,买方可以及时寻找其他的货源,避免因货物短缺而导致的生产停滞或其他损失。 其次,要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这是为了让对方相信确实存在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证明文件可以是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公告、气象部门出具的灾害报告等。提供证明的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避免双方在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以及是否应承担责任等问题上产生争议。 关于责任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本来就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之后才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这一方仍然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如果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双方还应该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协商处理合同的后续事宜。比如,是否解除合同、是否延期履行、是否退还已支付的款项等。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以妥善处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履行问题。 在遇到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时,及时通知对方、提供证明、明确责任以及协商处理后续事宜是非常重要的步骤。通过遵循法律规定和合理的处理方式,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双方的损失,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