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侵权了该怎么办?


在探讨无民事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侵权的处理办法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这两类人的概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像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就属于此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是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当无民事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了侵权行为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这是因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当被监护人侵权时,监护人存在监护不力的过错,所以要承担赔偿责任。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七岁的孩子在小区玩耍时,用玩具打伤了另一个小朋友,那么这个七岁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就需要对受伤小朋友的损失进行赔偿,比如承担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如果监护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监护责任,比如平时经常教育孩子不能伤害他人,事发时也在现场尽力阻止等,法院可能会适当减轻监护人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无民事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有自己的财产,那么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比如一个未成年人通过继承获得了一笔财产,当他侵权造成他人损害时,就先从他的这笔财产中支付赔偿款。 在学校等教育机构的场景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学校没有对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导致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受伤,学校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总之,处理无民事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侵权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责任的承担主体和赔偿方式,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合理分配各方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