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没有按时发该怎么办?


当遇到拆迁补偿没有按时发放的情况时,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您需要明确拆迁补偿协议的重要性。拆迁补偿协议是您与拆迁方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拆迁补偿协议一般为书面形式,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拆迁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发放补偿款,就构成了违约行为。 当发现补偿款未按时发放时,您可以先尝试与拆迁方进行沟通协商。您要以平和、理性的态度向拆迁方说明情况,提醒他们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补偿款,并了解延迟发放的原因。如果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导致的暂时延迟,且拆迁方给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和预计支付时间,您可以与他们协商达成新的支付协议。 如果与拆迁方沟通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行政途径解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您可以向房屋征收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他们督促拆迁方履行协议,按时支付补偿款。 若行政途径也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迁方履行拆迁补偿协议,支付拖欠的补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拆迁补偿协议、沟通记录等,以证明拆迁方未按时支付补偿款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