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约炮是否属于卖淫嫖娼?

我有时候会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一些人,然后和对方线下见面,有过一些亲密接触。我一直觉得这是双方自愿的情感交流,可最近听朋友说这可能算卖淫嫖娼。我就很疑惑,约炮到底是不是卖淫嫖娼啊?
展开 view-more
  • #约炮界定
  • #卖淫嫖娼
  • #法律认定
  • #治安处罚
  • #性交易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约炮是否属于卖淫嫖娼,需要从两者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来判断。 卖淫嫖娼指的是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这里的核心在于存在金钱或财物交易,并且有性交易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约炮通常是指双方基于自愿,没有金钱或财物交易的前提下发生的性行为。这种行为更多是情感和生理需求的驱使,不涉及金钱交易这个关键要素。 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约炮过程中不存在金钱或财物的往来,就不属于卖淫嫖娼。但如果双方约定了以金钱、财物作为性行为的交换条件,即便最初是以所谓“约炮”的名义相识,也会被认定为卖淫嫖娼,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实际执法中,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全面调查双方是否存在金钱交易等证据来进行判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