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签订购房合同该怎么办?


在未按期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分情况来看如何处理。 首先,要判断是哪一方的原因导致未按期签订合同。如果是购房者的原因,比如购房者在约定签订合同的时间突然反悔,不想买房了而不签订合同。从法律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种情况下,卖方可以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没收购房者之前支付的定金等。 要是卖方的原因导致未按期签订合同,例如卖方突然觉得房价卖低了,想提高价格,或者房屋存在一些问题还没处理好等。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已经支付了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如果双方对于未按期签订合同都没有过错,而是因为一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比如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像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无法按时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确定签订合同的时间,并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遇到未按期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况时,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双方都应该及时沟通,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短信、定金收据等。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