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遗漏了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办?


当一审遗漏了夫妻共同债务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 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进行共同生产经营等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一审遗漏了夫妻共同债务,一种方式是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将遗漏的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提出,由二审法院进行审理。二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认为该债务确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一审遗漏处理,可能会对案件进行改判或者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若上诉期已过,判决已经生效,那么可以通过申请再审来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当事人发现一审遗漏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可能符合“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这一情形,此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理?
- 发生交通事后交警和保险都报了,当事人还要做什么吗?
- 驾驶证丢失了是否可以异地补办?
- 性骚扰应该向什么部门举报?
- 打麻将被行政处罚对以后有影响吗
- 收到执行通知书是否会被拘留?
- 监护人的监护顺序是怎样的?
- 车辆左转弯已经快过去被撞了该如何处理?
- 营业执照上写食品销售意味着什么?
- 承诺书可以当作证据使用吗
-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
- 妈妈是低保户爸爸可以申请低保吗?
- 医保费用监控存在哪些问题?
- 小规模纳税人季报要报哪些税?
- 高中生受到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处罚,学校可以将其开除吗?
- 广东省故意毁坏财产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2024年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会如何处罚?
- 报税少报会定什么罪?
大家都在问
-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理?
- 发生交通事后交警和保险都报了,当事人还要做什么吗?
- 驾驶证丢失了是否可以异地补办?
- 性骚扰应该向什么部门举报?
- 打麻将被行政处罚对以后有影响吗
- 收到执行通知书是否会被拘留?
- 监护人的监护顺序是怎样的?
- 车辆左转弯已经快过去被撞了该如何处理?
- 营业执照上写食品销售意味着什么?
- 承诺书可以当作证据使用吗
-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
- 妈妈是低保户爸爸可以申请低保吗?
- 医保费用监控存在哪些问题?
- 小规模纳税人季报要报哪些税?
- 高中生受到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处罚,学校可以将其开除吗?
- 广东省故意毁坏财产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2024年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会如何处罚?
- 报税少报会定什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