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服务不到位造成财产损失该怎么办?
我家小区的物业,卫生打扫不及时,安保措施也形同虚设。前几天我家里遭了贼,丢了不少贵重物品。我觉得这和物业的服务不到位有很大关系。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让物业对我的财产损失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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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住宅物业服务不到位造成业主财产损失时,业主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是通过物业服务合同建立起的服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物业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的义务。 如果物业没有履行合同中的服务条款,例如没有做好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卫生清洁不达标等,导致业主财产受损,这就构成了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第一步,收集证据。要把物业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以及财产损失的相关证据保存好,比如小区监控录像、财物损失清单、报警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物业存在违约行为以及业主的损失情况。第二步,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以书面或面谈的方式向物业提出问题,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沟通记录。第三步,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进一步协商解决。第四步,如果前面的方法都行不通,业主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赔偿损失。在诉讼过程中,之前收集的证据将起到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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