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标准不一致该怎么办?
我家这边正在搞拆迁,但是我发现不同区域、不同人家的拆迁标准不一样,有的补偿多,有的补偿少。我很担心自己家会吃亏,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种差异。我想知道遇到拆迁标准不一致的情况,我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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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拆迁标准不一致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在城市或农村进行房屋拆迁时,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给予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额度。它的制定通常要综合考虑土地的性质、房屋的面积、用途、市场价值等多种因素。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其中第十九条指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就意味着拆迁补偿应该有一个相对合理且公平的标准。 如果发现拆迁标准不一致,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收集证据。你要收集自己房屋的相关证件,如房产证、土地证等,还有周边类似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资料,包括补偿协议、公告等,以此来证明存在标准不一致的情况。第二步,与拆迁方沟通。你可以直接与负责拆迁的部门或单位进行沟通,询问拆迁标准不一致的原因,并要求其给出合理的解释。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或录音。第三步,如果沟通无果,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你可以向作出拆迁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对拆迁标准进行审查。第四步,若行政复议也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可以考虑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你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和补偿标准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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