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股东到期不实缴该怎么办?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公司有几个股东认缴了资金,但到了约定的实缴期限却一直不缴。这让公司的运营受到了影响,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有哪些法律途径可以保障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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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出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股东到期不实缴出资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同时涉及一些相应的法律规定。首先,公司和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该股东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简单来说,就是公司可以正式告知未实缴的股东,按照当初的约定把应该缴纳的资金缴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未实缴的股东不仅要把钱补上,还可能要对其他按时出资的股东进行赔偿。其次,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对该股东的股东权利作出合理限制。比如限制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表明公司有权在一定范围内对未实缴出资股东的权利进行约束。最后,如果该股东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不过这种方式是比较严厉的,一般是在其他措施都无法解决问题时才会采用。总之,当遇到公司股东到期不实缴的情况,公司和其他股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上述方法来维护公司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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