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试用期间提离职老板不给走怎么办?


在工作试用期间提出离职,老板却不让走,这是很多职场新人可能会遇到的困扰。下面我们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首先,要明确试用期离职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试用期内,你只要提前三天告知老板你要离职,从法律层面上讲,就有权利解除和公司的劳动关系。 当你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天通知老板,而老板仍然拒绝你离职时,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一,和老板再次沟通。要清楚地向老板表明,你已经了解试用期离职的法律规定,并且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了公司。提醒老板,公司有义务配合你的离职流程。同时,要保留好沟通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邮件等,以防后续出现纠纷。 第二,如果沟通没有效果,你可以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情况。人力资源部门一般会更了解劳动法规,他们会根据法律规定来处理你的离职申请。同样,在和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时,也要注意保留证据。 第三,如果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也不处理,或者处理结果不能让你满意,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负责监督和处理劳动纠纷的政府机构,他们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和情况进行调查,并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你的离职申请。 第四,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仍然不理想,你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律程序,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对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沟通记录等,以证明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以及你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离职的事实。 最后,关于工资问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即使老板以你离职为由拒绝支付工资,这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你可以在维护自己离职权益的同时,要求公司支付你应得的工资。 总之,在试用期内你有合法的离职权利,当遇到老板阻拦时,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