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辞职后,老板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但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辞职了,可老板却不给我应得的工资。我不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知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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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签合同辞职后老板不给工资,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要收集能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拖欠工资数额的证据。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像工作证、您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有力证据。这些证据能帮您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证明您的工作事实和应得工资。 其次,您可以尝试与老板进行协商解决。这是一种比较直接和简便的方式,通过友好沟通,向老板说明您的诉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让老板支付您应得的工资。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劳动监察大队有责任和义务处理此类劳动纠纷,他们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查证属实,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依法作出处理。 另外,您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如果您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向法院起诉。 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您不仅可以要求老板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部分。 总之,面对这种情况,您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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