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受害者没钱出院该怎么办?
我遭遇了车祸,现在在医院治疗,但已经没钱支付后续费用办理出院了。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好,拿不出更多钱。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解决,是找肇事者要,还是有其他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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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车祸受害者没钱出院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问题。 首先,可以与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所以,受害者有权要求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其次,如果肇事者拒绝垫付或者无法联系到肇事者,受害者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救助。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符合这些条件的受害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此外,受害者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先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通过先予执行,法院可以裁定让被告先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以解决受害者没钱出院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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