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律师签订刑事案件委托后发现没达到立案标准怎么办?
我和律师签订了刑事案件的委托合同,之后才知道这个案子根本没达到立案标准。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之前和律师签的合同还有没有效,我要不要继续付费,能不能解除合同,希望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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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与律师签订刑事案件委托后,却发现案件未达到立案标准,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应对办法。首先,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委托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只要不存在法定的无效情形,合同就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你和律师签订的委托合同通常是书面合同,只要签订过程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次,在未达到立案标准的情况下是否继续付费,这要依据委托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以案件立案为付费条件,那么未立案时,你可能无需按照原合同支付后续费用。《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合同没有相关约定,你可以和律师进行协商。因为律师在接受委托时,通常有义务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由于律师的疏忽没有提前判断出未达到立案标准,你可以要求律师退还部分费用。最后,关于能否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你可以和律师协商解除委托合同,如果律师不同意,且你认为律师没有尽到应有的审查义务,你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解除合同。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你应该先和律师友好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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