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借条对方不承认该怎么办?
我之前借钱给别人,写了现金借条。现在到还钱时间了,对方却不承认这笔借款。我很着急,不知道该用什么办法让对方还钱,也不清楚在法律上我有哪些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一下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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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现金借条对方不承认的情况,首先要明白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在法律上,借贷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即出借人把钱借给借款人,借款人有义务在约定的时间归还借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条就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种书面形式,它具有法律效力。即便对方不承认借条,只要借条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借条就是有效的。 如果对方不承认借条,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尽量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来佐证借款事实。比如,是否有转账记录,如果是现金交付,有没有现场的证人,或者你们之间关于借款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可以和借条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第二步,如果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对方仍然拒绝还钱,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向法院提交借条以及你收集到的其他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如果法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会判决对方归还借款。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后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你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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