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对方不让看孩子该怎么办?


在分居期间,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孩子的情况并不少见,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 首先,我们要明确探望权的概念。探望权,简单来说,就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看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虽然现在处于分居状态,但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同样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并不会因为夫妻分居而消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这里虽然说的是离婚后,但在分居期间,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可以参照此条规定来主张自己的探望权。 当遇到对方不让看孩子的情况时,第一步可以尝试和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和对方说明探望孩子对孩子的成长以及自己情感需求的重要性,共同商讨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探望时间和方式。 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考虑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比如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反映情况,这些组织可以对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对方配合您行使探望权。 要是经过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最后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双方分居的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来证明您和孩子的关系以及您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事实。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执行判决,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总之,在分居期间遇到不让看孩子的情况,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以保障自己探望孩子的权利和孩子的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