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长时间算拖欠工资?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每个月工资发放时间不固定。有时候晚个几天,有时候甚至能拖个把月。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工资晚发多长时间就算是拖欠工资了呢?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遇到问题也知道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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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关于多长时间算拖欠工资有明确的规定。简单来说,拖欠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和劳动者约定好的日期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日期支付工资,就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工资应当按月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每月15号发工资,那么到了15号,用人单位没有发放工资,就已经构成了拖欠。但在实际生活中,也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像自然灾害、政府紧急管制等,导致用人单位无法按时支付工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尽快支付工资。 此外,根据《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所以,不同地区对于用人单位因特殊困难延期支付工资的期限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如果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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