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算拖欠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工资发放时间不太固定,有时候会晚几天。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到底多久没发工资才算拖欠工资呢?我担心公司要是真拖欠工资了,我好知道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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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工资拖欠三十日即为拖欠工资。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这里的“按月支付”,既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比如,正常情况下公司每月15号发工资,如果到下个月15号还没发,那就属于拖欠工资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也指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且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相关概念: 工资支付周期:就是工资多长时间支付一次,一般来说一个月是常见的工资支付周期,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就是对应的周、日、小时。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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