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多少个月才算拖欠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工资发放时间一直不太固定。这个月工资已经晚发好多天了,我想知道到底晚发多久算拖欠工资呢?是只要晚发就算,还是得晚发达到一定月数才算呀,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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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工资拖欠三十日即为拖欠工资。 首先,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这里“按月支付”既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比如,每月10号发工资,到下个月11号还没发,就很可能构成拖欠工资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也指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此外,不同用工形式也有不同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即超过十五日未支付的即构成拖欠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未支付的构成拖欠;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发生超过一周、一天、一小时等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资的情形,即构成拖欠工资。 相关概念: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工资支付周期:就是两次工资支付之间的间隔时间,比如月薪制下工资支付周期就是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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