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代管老人工资但给老人生活费少该怎么办?
我爸妈年纪大了,就把工资卡交给我保管,我每个月会给他们一定的生活费。但最近爸妈觉得我给的生活费太少了,和我起了争执。我也挺委屈的,我也是为他们好,把钱存起来。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这样做有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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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说,子女代管老人工资并给予较少生活费这种情况,涉及到多个法律要点。首先,老人将工资交给子女代管,这在法律上可以看作是一种委托关系。委托关系是指一方(委托人,这里是老人)基于信任,将某些事务交给另一方(受托人,这里是子女)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作为受托人,应当按照老人的意愿妥善管理这笔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如果子女没有按照老人的意愿合理使用工资,导致老人的权益受损,那么子女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即便子女代管了老人的工资,也不能以此为由减少对老人应尽的赡养义务。如果老人认为子女给的生活费过少,无法满足其生活需求,老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子女增加赡养费。 此外,如果子女在代管工资过程中存在侵占、挪用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老人发现子女有这些不当行为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子女的法律责任。总之,子女在代管老人工资时,要充分尊重老人的意愿,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好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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