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工资属于父母家庭共同财产吗?
我现在对家庭财产这方面有些困惑。我工作后工资都自己存着,但父母觉得既然一起生活,我的工资就该算家庭共同财产。我不太明白,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子女工资到底属不属于父母家庭共同财产,在什么情况下算,什么情况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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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明确一下家庭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家庭共同财产是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所创造的,供全体家庭成员生活、生产的财产。它有几个特点:一是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创造的财产为前提,不是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就不发生家庭财产关系;二是家庭共有财产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三是家庭共有财产为共同共有财产,在存续期间,共有人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 一般情况下,子女工资归子女自己所有,和父母没有关系。这是因为工资是子女通过自身劳动获取的财产。 不过,如果子女与父母生活在一起,情况就有所不同。此时,如果家庭成员之间有相关约定,把子女的收入归为家庭共同财产,那么从约定生效起,子女工资就可视为家庭共同财产。这种约定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能通过默示行为表现出来。比如在一些农村家庭,父母、子女、媳妇、女婿共同参加生产劳动,同吃同住,劳动所得和生活支出由家庭统一支配,这种生活习惯就可看成是对家庭共同财产制的默示认可。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虽没有直接针对子女工资是否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作出明确条文规定,但从财产归属的一般原则来看,强调财产的取得要有相应依据。子女工资是其个人劳动所得,在无特别约定时,当然属于个人。 总之,子女工资是否属于父母家庭共同财产,关键在于家庭成员之间是否有将其纳入家庭共同财产的约定。 相关概念: 家庭共同财产: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所创造,供全体家庭成员生活、生产的财产。 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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