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名下的财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最近在处理一些财产相关事务,对子女名下财产的归属不太清楚。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子女名下的财产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是只要在子女名下就不算,还是有其他特殊情况 ,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展开


一般情况下,子女名下的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比如,夫妻双方一起工作挣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投资赚的钱,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还有继承或者受赠(特殊情况除外)的财产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子女名下的财产,通常是父母基于赠与等原因将财产给到子女,当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时,就已经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了。比如父母给孩子存的压岁钱、为孩子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等,这些都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仅是将夫妻共同财产以孩子的名义存在其名下,并未实际赠与子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夫妻为了逃避债务等原因,只是把钱存在孩子名下,但实际并没有想把这笔钱真正给孩子,这种情况下这笔钱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 另外,作为子女财产的监护人,父母在不损害子女权益的前提下,可以替子女管理这部分财产,但不能随意处置。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