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公司不给离怎么办?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觉得不太合适想离职,跟公司提了,可公司就是不同意。我不明白我都按正常流程说了,怎么还不让走呢?我该怎么才能顺利离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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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离职公司不给离的情况时,我们需要分不同情形,依据相关法律来处理。 首先,我们要知道离职分为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主动离职一般是员工自己向公司提出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您已经提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了公司,那么到时间后您就有权利离职,公司不能阻拦。比如您提前三十天提交了书面的辞职信,并且保留了相关证据,三十天后您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要是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您离职,您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向公司说明法律规定,争取和平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机构,他们有权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另外,您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纠纷的常见方式,仲裁委员会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裁决。如果您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被动离职通常是公司辞退员工。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的理由辞退您,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如果您是被动离职且公司没有合理依据,您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总之,无论哪种情况,您都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辞职信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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