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了公司拖着不转正该怎么办?
我在公司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一直拖着不给我转正,也没说具体原因。我担心这样下去会影响我的权益,比如工资待遇、职业发展等。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具体有哪些合法的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能让公司尽快给我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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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若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给予劳动者转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当试用期过了公司拖着不转正时,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公司给出合理的解释和安排。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 另外,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试用期的合同、工作表现的记录、与公司沟通的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符合转正条件且公司存在拖延转正的行为。若仲裁结果支持劳动者的诉求,而用人单位仍不履行,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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