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开发票该怎么办?
我在和一个单位有业务往来后,向他们索要发票,结果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我不清楚这种情况合不合法,也不知道自己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权益,想了解下遇到单位不开发票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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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单位不开发票的情况时,我们首先要明白开发票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对于消费者而言,发票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对于国家来说,发票是税收征收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以,单位不开发票的行为是违反该规定的。 如果遇到单位不开发票,我们可以先与该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告知其有开具发票的义务,并要求其及时开具。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若协商不成,我们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我们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也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现场投诉。投诉时要提供详细的信息,如交易时间、交易内容、双方单位名称等,以便税务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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