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哪些相关规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我们从概念、构成要件、法律后果以及救济途径等方面来详细了解相关规定。 首先,对于“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其次,构成该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主体方面,一般是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根据上述立法解释,“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遇到对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情况,权利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拒不执行的行为且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总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司法秩序和法律权威,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