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的执行文书没有送达到当事人手上该怎么办?

我收到通知说有法院的执行文书,但我根本没收到。我担心没收到文书会影响后续处理,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想问问遇到法院执行文书没送达本人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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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书送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法院的执行文书没有送达到当事人手上时,首先要明白送达在法律程序里是非常重要的环节。送达就是法院把法律文书交给当事人,让当事人知晓文书内容和相关权利义务。如果执行文书没有送达,可能会影响当事人行使自己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有多种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最常用的,也就是法院工作人员直接把文书交给当事人。若当事人拒绝接收,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这叫做留置送达。 如果直接送达有困难,法院可以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通过邮局用挂号信的方式邮寄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所以,当发现执行文书没送达时,当事人要及时和法院取得联系,了解文书是否真的没送达以及法院采用的送达方式。要是因为自己地址变更等原因没收到,应尽快提供新地址。若对送达程序有疑问,认为送达不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进行审查处理。这样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合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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