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案不公平公正该怎么办?


当你觉得法院的判决不公平公正时,有多种合法途径可以尝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我们要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上诉指的是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的诉讼行为。申诉则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的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你是对一审判决不服,认为其不公正,那么你可以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法院会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综合考虑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作出新的判决或裁定。 要是判决已经生效,你依然觉得存在不公,此时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通过申请再审,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再次审查,如果发现确实存在错误,就可能会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 此外,你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会对申诉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就会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从而启动对案件的重新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