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时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做出不予立案裁定该怎么办?

我去法院起诉一个案子,提交了相关材料后,法院那边既没有给我立案,也没有做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我现在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也不清楚自己的案子到底是什么情况,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有什么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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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案问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如果遇到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情况,不必惊慌,法律为我们提供了相应的解决途径。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立案的概念。立案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受理并开展诉讼程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这就明确了法院在处理起诉时的时间要求和程序规范。 当遇到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其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我们可以向受诉法院或者其上级法院进行投诉,以促使问题得到解决。 其二,如果投诉后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我们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监督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人民法院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存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形时,可以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等监督措施。 总之,当遇到起诉时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情况,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诉讼权益,确保自己的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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